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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居民公约

  为建设安全有序、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团结互助的文明和谐社区,特制定本公约。请全体居民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社区,响应居委会号召,参与社区治理、社区服务,支持社区建设。

  四、积极参与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明楼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诚信守约,自觉争当文明市民。

  五、讲究公共卫生,美化社区环境,自觉做到垃圾分类,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不在门前、阳台堆放杂物,不堵塞消防通道,文明规范定点停放电动车辆,文明养宠。

  六、倡导绿色生活,杜绝铺张浪费,树立节俭养德、绿色环保的文明新风尚。

  七、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公共设施。

  八、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互助,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九、崇尚科学,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本公约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由社区居民代表、党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监督,对违约居民,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视违约程度予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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