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障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2、《社区居民公约》中的居民,系指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内具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凡在本社区居住或工作及临时进入的外来人员也受本公约的管理和约束。
3、本社区居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条例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好公民。
4、提倡爱国家爱集体,关心和爱护家庭,居民之间应做到邻里互助、尊老爱幼、尊师爱生,反对各种影响团结、破坏家庭的不道德行为。
5、本社区居民应主动参与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治安办、执行机关,认真搞好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本社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种违法及不良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交由有交部门处罚。
6、严守消防安全,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7、讲文明、树新风,守秩序、爱清洁,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及有关事件;禁止乱倒垃圾和各种破坏环境及影响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成员要互敬互爱,敬重赡养父母,抚养教育子女。
9、严格执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做好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