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居民公约
为培育和践行社区居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安全舒适、整洁优美,暖心孝德的和谐社区。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意识,持续促进社区融合,加强社区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群众的素质,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居民公约。
第一条 遵纪守法,爱国诚信。社区居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第二条 热爱祖国,建设社区。热爱祖国、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委、居委会、社区议事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 尊老爱幼,和睦相处。父母应尽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经常关心关怀老人。夫妻相互尊重,家庭和睦,男女平等,不歧视妇女和残疾人;家庭发生矛盾纠纷,要相互忍让,协商解决。
第四条 移风易俗,反封建迷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
第五条 和谐邻里,友爱互助。邻里之间要相互多往来,增进交流,和谐相处,要互尊、互助、互爱,以礼相待,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说损害他人利益的话;邻里发生纠纷,应互谅互让。
第六条 文明养犬,不影响居民。禁止虐待、遗弃宠物;携犬外出应当串犬链,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理干净,不得随意扔到绿地,更不能随地乱扔;犬吠影响其他人正常生活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要定期为犬只注射兽类狂犬病疫苗。
第七条 防火防盗,群防群治。节约用水、用电,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进出门随手关好防盗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条 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养成良好分类习惯,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第九条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造成堵塞或影响他人出行,文明行驶、安全行驶。电动自行车需依法上牌,骑行佩戴安全头盔,应遵守交通信号灯规范通行,不进楼道、不堵消防通道、不私拉电线充电,规范停放、充电,防范火灾隐患。行人应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安全文明出行,避免横冲直窜,争先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