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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南布社区居民公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保障居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公约,望社区广大居民认真遵守,以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建设和谐幸福社区。

  第一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二条 热爱祖国、热爱城市、热爱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居民行使权力和义务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创绿色社区,不可占用绿地种菜、栽树,严禁占用公共区域供个人使用,不破坏公共设施,爱护辖区绿化,不践踏绿地,不攀折花枝,不利用树木晾衣服,不准高空抛物,及时劝阻或制止在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烟蒂、废纸的行为,不制造影响他人的噪声,自觉维护安宁环境。

  第四条 保持市容整洁,积极配合宣传并执行垃圾分类要求,垃圾投放前需分类、打包好,及时投入垃圾分类桶,禁止随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等行为,不乱堆乱放杂物、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及时举报、制止在楼道、电杆、灯杆、墙壁上乱贴、乱写、乱挂广告标语等行为。

  第五条 文明饲养宠物,不散养宠物,及时做好卫生防疫,随时清理宠物粪便,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第六条 做好家庭卫生、个人卫生,自觉保护环境,主动配合,并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建房、装修、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不得占道堆放,如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或者清除。

  第七条 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闯红灯,过马路时要按交通信号灯指示,不要进行扒车、强行拦车等危险活动;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不玩电,远离火源,预防煤气中毒,防止火灾发生,如遇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注意饮食卫生安全,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条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要按指定地点整齐有序停放,服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或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第九条 辖区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对涉黑涉恶勇于举报;不参加邪教组织;不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买卖爆炸物品;不听、不看、不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参与赌博,不吸毒贩毒;不参与传销等违法活动;不造谣、传谣、信谣。

  第十条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文体娱乐、培训讲座、志愿服务等活动,争创“诚信示范户”。

  第十一条 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不歧视妇女和残疾人。

  第十二条 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好监护人;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老年人。

  第十三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倡导婚事、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第十四条 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居民加强自我防范,勤洗手,常通风,出门戴口罩,主动配合防疫人员登记、查验等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遵规守纪,令行禁止。

  第十五条 本公约是社区全体居民的行为准则,公约面前人人平等,望社区居民严格遵守。

  第十六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布社区居委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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