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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南山区南山街道登良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为建设文明和谐、整洁有序、邻里和睦的美好家园,保障全体居民合法权益,结合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公约,全体居民共同遵守。

  一、环境卫生,共同守护

  自觉维护社区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及时清理。

  爱护社区绿化设施,不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私自占用绿地种菜、搭建。

  保持楼道、电梯等公共空间整洁,不堆放杂物、张贴小广告,不占用消防通道。

  二、邻里和睦,互助友爱

  邻里之间友好相处,互敬互让,遇到矛盾理性沟通,不争吵、不斗殴,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主动关心关爱社区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三、公共秩序,自觉遵守

  遵守社区治安管理规定,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或公安机关报告。

  规范停车,不占用他人车位、消防通道及公共道路,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和充电,不进楼入户。

  控制家庭噪音,装修施工提前报备并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工作日12:00-14:00、18:00 - 次日 8:00,节假日全天)。

  四、家园建设,积极参与

  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违规和不道德活动,不传播淫秽、暴力、低俗等不良信息,营造积极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

  爱护社区公共设施,如健身器材、路灯、宣传栏等,发现损坏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科普宣传等活动,关心社区发展,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共同打造有温度、有活力的社区。

  五、公约执行,共同监督

  本公约经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全体居民及驻社区单位共同遵守。

  社区居委会负责公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对遵守公约的居民予以表扬,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居民对公约执行有异议的,可向社区居委会提出,共同协商解决。

  本公约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由登良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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