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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为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会议讨论,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一、崇尚爱国,弘扬大局意识。

  爱国、爱党,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树立集体主义大局观、利益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崇尚法纪,弘扬法治精神。

  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寻衅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传谣、拨弄是非,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坚决杜绝吸毒、贩毒、涉黑、涉恶等行为,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三、崇尚学习,弘扬先进文化。

  加强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提升文化品位,学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立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不得成立和参加各类非法、邪教组织及其活动,如有发现报公安机关处理。

  四、崇尚文明,弘扬社会公德。

  培养理性、包容、平和、科学的社会心态,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尊老爱幼、文明养犬、优生优育,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高空抛物、不说脏话忌语、不损坏公物与邻里财物、不违反交通规则、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参与赌博、不参与违建抢种、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采取过激行为表达诉求。

  居民应自觉遵守和履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义务,积极响应垃圾分类,生产、生活垃圾不乱扔不积存,用袋、桶等用具分类装好,放到指定地点集中清运。

  居民应保持环境容貌整洁和道路畅通,不准挤街占道、不准乱建乱搭、不准乱摆乱卖乱停放,不得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

  五、崇尚传统,弘扬创业精神。

  传承并发扬“孺子牛”精神,激发顽强拼搏、甘于奉献、敢为人先的创业激情。

  不得向无照经营、从事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行为的人出租房屋。

  不得包庇、纵容承租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出租屋内进行生产加工;不得私自容留不明身份人员在社区居住,为不法分子提供庇护场所;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查处。

  六、崇尚安全,弘扬事前预防意识。

  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各工厂、工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在工厂仓库等高危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居民应自觉爱护公共消防器材设施,严禁移动、圈占、埋压、拆除、停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

  做到健康生活,预防疫情发生。居民应加强自我防范,勤洗手,常通风,不信谣、不传谣、不隐瞒、不推诿。家庭成员出现与传染病疫情有关的不良症状时,或者从传染病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和车辆,应当遵守传染病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发生传染病疫情时,严格遵守传染病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无事不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服从社区管理,做好家庭成员特别是老人、小孩的看护和劝导工作,与违反传染病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做斗争。

  七、崇尚自然,弘扬生态文明意识。

  倡导节约、健康、文明、科学的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尊重自然、善待环境的社会风尚。守护社区绿水、青山,爱护森林,禁止乱砍乱伐,保护河道水环境,共同营造美好家园。

  八、弘扬“八大心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八大心态”:成就、学习、付出、宽容、平常、乐观、自律、感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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