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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区,促进城市基层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会议讨论,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一、 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二、 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诚实劳动,诚信经营,诚实守信,尊重他人,诚信交往。借用公共、他人物品应按时归还,丢失、损坏要主动赔偿。

  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六、 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陋俗。

  七、 自觉遵守市民规范,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社区作贡献。

  八、 提倡优生优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反对男尊女卑思想观念,树立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的婚育观。

  九、 扶贫助困,为下岗职工、无业居民、计生困难户帮扶服务,送温暖、献爱心。

  十、 团结互助,搞好邻里关系,争做“文明家庭”、 “文明楼栋”,共建文明社区,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里做个好家长,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十一、 尊老爱幼,在社区内努力创造老有所养、少有所学、幼有所托、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病有所医、难有所帮的社区环境。

白坭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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