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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宝安区石岩街道田心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二、倡导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三、诚实守信,与邻为善,理性合法反映诉求,用协调方法解决矛盾纠纷,不闹访不越级上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区和谐安宁。

  四、树立良好家风,重视家庭教育,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杜绝家庭暴力,重视家庭教育,传承尊老爱幼、和谐共处的传统美德。

  五、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场所安全管理,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规范停放不占用通道。

  七、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倡导低碳生活,节约水电资源,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高空抛物。

  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抵制“黄、赌、毒”危害。

  九、配合城市规划建设,不乱修、乱建、随意改建房屋,做好危房管理。

  十、爱护社区花草树木,不随意践踏绿地、攀折花木,积极参与植树护绿活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共建绿色宜居社区。

  十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履行国家兵役适龄登记,参与群防群治,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服从出租屋管理规定,业主自觉建立楼管员,管好出租屋,配合出租屋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商场、门店不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不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十四、依法养宠、文明遛宠,遛狗拴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十五、自觉维护社区卫生,公共场合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人过地净,不损坏公共设施。

  十六、自觉承担社区主人翁责任,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社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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