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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南隆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南隆社区居民公约

  为加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坚持爱国爱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社区管理制度。

  二、维护社会治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不偷盗、不赌博、不吸毒、不打架斗殴、不信谣传谣,反走私、反偷渡、防诈骗,坚决抵制和防范邪教,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深化移风易俗: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旧俗,喜事新办,丧事从俭,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

  四、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文明养宠,定点晾晒,规范停车,爱护公物。

  五、共建绿色家园:垃圾分类,门前三包,保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绿美社区建设,自觉维护旅游景区环境,携手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南隆。

  六、培养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家庭和睦,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气。

  七、发扬邻里互助:邻里之间互尊、互助、互爱,和谐友善相处,通过和解、调解协商化解邻里纠纷,发扬社会新风尚。

  八、做好安全防范:遵守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畅通消防通道;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措施;提高海上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九、维护市场秩序:文明接待,不强制揽客;规范摆卖,不占道经营,不侵占公共设施;不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不违规乱搭建;不违规经营电动自行车;规范船舶经营。

  十、诚实守信经营:不虚假宣传,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履行交易承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重视文化建设:自觉传承历史文化传统,保护文化遗产;自觉维护古村古建筑风貌,爱护文物资源。

  十二、参与社区治理:积极配合并参与社区各项事务工作,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共创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本公约由南隆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南隆社区居民委员会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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