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居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激发社区活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社区家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经民主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响应政府号召,履行公民义务。
(二)学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歪风邪气等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娱乐活动,不看反动淫秽书刊、影像,不参加赌博、吸毒,不做伤风败俗之事。
(四)树文明乡风,抵制封建迷信、邪教等陈规陋习,倡导健康生态生活方式。
(五)提倡优生优育、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色生态城区作贡献。
(七)节约资源,认真做好用电用气安全和居家安全。
(八)不养家禽家畜,宠物办证,垃圾分类,不乱抛乱丢垃圾,不造成扰民影响。
(九)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营造文明、安全、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社区。
(十)落实好消防安全和治安稳定,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维护良好稳定的社区秩序。
(十一)本《居民公约》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梧桐社区居委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