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社区居民公约
为加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居民公约。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社区的管理制度。
二、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服从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气。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家庭美满。
四、树文明新风。厉行节约,绿色消费,坚持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祭扫、文明用餐、文明过节,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
五、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活动,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关爱留守群体,扶贫助残。
六、诚信公正,文明做人,诚信经营,不外摆,不缺斤少两,保障产品安全与质量。
七、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关心弱势群体,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措施,电动车电池不进屋,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九、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高空抛物、不随意停放车辆、不乱设摊、不乱遛宠物,提倡节能减排,垃圾分类。
十、团结邻里。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十一、居民将房屋出租,按照出租屋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租人需准时缴纳租金和管理费用。房屋使用人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的管理制度。
十二、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社区治理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