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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龙岗区龙城街道嶂背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一、社会治安

  1.居民应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2.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严禁吸毒,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财务。

  对违反相关社会治安法律法规者,报送相关部门处理,尚未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居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室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社区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社区居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社区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不看非法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宗教组织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

  5.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

  6.建房应服从国家建设规划,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四、邻里关系

  1.居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申请调解,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树立依法维权意识。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夫妻地位平等,反对家庭暴力。

  3.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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