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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东塘社区居民公约

(2025年修订)

  一、倡导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切实以诚信为本,规范自身行为。

  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居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团结一心,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三、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公共秩序。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同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四、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禁止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禁止参加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禁止吸毒、贩毒行为。

  五、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提倡优生优育,积极进行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六、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红白喜事不铺张浪费。

  七、提倡尊师重教,倡导优良师德师风,尊老爱幼,杜绝虐待老人行为,反对家庭暴力;营造家庭温馨和睦、互敬互爱、邻里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八、积极参加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做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九、讲文明、树新风,自觉维护公共设施,杜绝高空抛物行为,认真做好垃圾分类,积极争做文明人。

  十、遵守交通规则,电动车严禁室内停放,应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并安全充电;出行要戴头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居家安全要第一。

  十一、不饲养家禽家畜,宠物需办理相关证件,避免宠物到处乱窜扰民。

  十二、积极参与社区绿美绿化行动,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主动参与植树造林等绿化活动,共同营造美丽宜居环境。

  十三、本《居民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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