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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宝安区石岩街道龙眼山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一、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区,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维护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二、诚实守信、与邻为善,理性合法反映诉求,用协商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和事佬”和社区调解的作用,不闹访不越级上访,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范围内。不得采取闹事等手段胁迫他人;不造谣惑众,不传播流言,不搬弄是非,不制造事端;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自觉远离“黄、赌、毒”,自觉维护社区和谐安宁。

  三、遵守社会公德,提倡讲文明、讲卫生,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做文明有礼居民。保持社区道路畅通,保持房前屋后环境优美。提倡植树绿化,爱护花木,禁止乱砍乱伐。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倡导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四、爱护公共卫生,保持道路整洁,共同遵守社区整体规划,保护国家土地资源和公共绿地等基础设施的完整,不得随意侵占,严禁违章搭建。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和垃圾。养成良好的个人和家庭卫生习惯,垃圾分类放置,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

  五、文明饲养宠物,居民要相互理解和尊重,要善待宠物,不虐待、不遗弃宠物;携犬外出的应当束犬链;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到垃圾桶,不要随意扔到绿地,更不要随地乱扔;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定期为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

  六、掌握溺水、火灾、触电、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常识,家人间做好安全提醒。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防灾害。

  七、不在公共部位乱贴乱画;不向阳台外泼水、扔垃圾,晾晒衣物脱水甩干;不在公共地方、树上及健身器材上晾晒衣物,不占用公共地方摆摊设点及晾晒五谷杂粮等。

  八、车进小区要减速慢行、不鸣笛,规范停放汽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将车辆停放在通道口、绿化带、消防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骑乘电动车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停放规范有序,电动车或电池不能在楼道、住宅内充电。

  九、互敬互尊,互谅互让,互帮互学,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诚实守信,按时交纳水电、物业、卫生等规定的各项费用。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倡导学习风气,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十、团结互助,搞好邻里关系,争做“五好文明家庭”,共建文明社区,人人争取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里做个好家长,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区做个好居民。

  十一、倡导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不无理信访、越级信访和集体上访,不参与闹事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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