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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万丰社区居民公约

  第一条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第二条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第三条  热爱社区,响应居委会号召,参与社区服务,支持社区建设。

  第四条  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维护辖区的清洁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辖区内饲养家禽、家畜,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第六条  维护辖区的整洁安宁,不乱搭建,不乱挂晒,不乱停放汽车,不在辖区内鸣号、播放高音喇叭和高声喧哗。

  第七条  维护辖区的公共设施,不故意践踏绿化带和损害防护栏、路灯、巷灯、防盗门、路牌等必要设施。

  第八条  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互助,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第九条  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  诚实守信,真诚待人信守承诺,诚信经营遵守契约精神,杜绝弄虚作假、毁约等不诚信行为,共同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第十一条  爱护社区绿植,不破坏绿地,积极参与植树种草、认养绿地活动,不攀折花木,不损坏绿化设施,共同打造绿美社区。

  第十二条  规范停放电动车,严禁私拉电线充电,严禁私自改造电动车,做到电动车不入户,不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  自觉执行垃圾分类规定,准确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主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志愿督导,共建美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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