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社区党风廉政
居民公约|宝安区西乡街道渔业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为创建美好的深圳市文明城市,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社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执行。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区,遵纪守法,讲文明,维护社会公德,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积极诚信参与社区事务,行使民主权利。

       二、懂法、知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健康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四、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做到红白事不大操大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五、尊老爱幼,提倡男女平等,禁止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

       六、提倡晚婚、晚育,自觉实行优生优育。反对男尊女卑思想观念,树立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型的婚育观。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七、爱护公共卫生,保持道路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共同守护绿美家园。

       八、文明饲养宠物,不虐待、不遗弃宠物,携犬外出的应当束犬链,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提倡用协商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和事佬”和社区调解的作用,努力把矛盾解决在社区范围内。

       十、积极支持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构建社区信用体系"强化诚信建设。

       十一、水电燃气不加价,同心共建和美家。代收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的居民,遵守相关法规,按照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不加收其他费用。

       十二、电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禁止私拉电线充电,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