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文明和谐社区,促进城市基层稳定,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会议讨论,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严格遵守执行。
一、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团结一心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四、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酗酒滋事。
五、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偷窃、破坏他人财物。
六、尊重自己,珍爱家庭,远离“黄赌毒”。
七、坚决杜绝非法制造、持有管制刀具、枪支弹药。
八、加强消防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不将物业出租给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九、服从出租屋管理规定,业主自觉建立楼管员,管好出租屋。
十、配合出租屋管理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主动申报租住人员信息,督促其及时申领居住证。
十一、依法依规出租和管理房屋,主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自觉缴纳房屋租赁税费。
十二、认真落实出租屋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燃气等安全设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出租屋安全状况,向租住人员宣传出租屋内安全知识。
十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十四、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做到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十五、搞好公共卫生,自觉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为净化、美化绿化社区作贡献。
十六、不在社区内乱摆卖、乱张贴、乱涂画、乱开挖、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车辆不乱压绿化带和乱停放。
十七、商场、门店不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不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十八、不破坏、损害城市绿地及其设施。
十九、不违法饲养家禽牲畜,不违法饲养犬只等宠物。
二十、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养成良好分类习惯,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二十一、水电燃气不加价,同心共建和美家。
二十二、公共资源共珍惜,共建和谐好社区。
二十三、文明停车不挡路,规范充电隐患除。
二十四、不毁绿不占道,认养花木共守护,社区四季春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