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美好的深圳市文明城市,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社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社区实际,经居民代表大会审议,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居民共同遵守。
一、倡导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热爱祖国,热爱社区,遵纪守法,讲文明,维护社会公德,认真履行公民各种义务,积极参与社区事务,行使民主权利。
三、懂法、知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同一切坏人坏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四、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改,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五、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健康文娱活动,不看淫秽书刊、录像,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六、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做到红白事不大操大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七、尊老爱幼,提倡男女平等,禁止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
八、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精准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维护特殊群体基本权益,弘扬家庭民主,尊重婚姻、注重家庭、男女平等、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协助政府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九、爱护公共卫生,保持道路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分类桶,严禁混合投放等不文明行为,参与绿化,践行绿色生活。
十、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水电燃气不加价,同心共建和美家。
十一、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严禁乱摆卖、乱张贴、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乱停放、乱挂晒、超门线经营“七乱一超”现象发生。
十二、文明饲养宠物,不虐待、不遗弃宠物,携犬外出的应当束犬链,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应及时清理干净。
十三、提倡用协商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和事佬”和社区调解的作用,努力把矛盾解决在社区范围内。
十四、积极支持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友爱、崇德向善,传承优良传统文化,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十五、规范电动车停放,禁止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守交规、拒超标、文明骑行树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