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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公约|宝安区西乡街道庄边社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为提高本社区全体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良好的社区风尚,建设和谐幸福社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庄边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

  第一条 自觉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居民。

  第二条 热爱社区,建设社区,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居民会议、社区议事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倡导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的社区氛围,关心弱势群体,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对家庭暴力,树立良好家教家风,践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第四条 树立群防群治意识,做好守楼护院,邻里守望工作,自觉维护社区秩序和公共安全。遵守物业管理条例,积极配合小区物业管理处做好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娱活动,不看低俗书刊、录像等,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做伤风败俗的事。

  第六条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不载人,严禁醉酒驾驶机动车,不随意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及其他公共区域,严禁电动车进楼、进家、进电梯,不违规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

  第七条 房前屋后、楼梯过道不堆放杂物,自行车、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饲养宠物要登记,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不损坏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自觉维护小区环境整洁、优美,共创一个生态和谐社区。

  第八条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见义勇为,积极举报一切黑恶势力和不法行为,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 落实生活生产安全,对住房、商铺安装规范合格的消防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积极配合社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

  第十一条 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食安全、强健体、懂医识、不信谣、不传谣。

  第十二条 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养成良好分类习惯,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垃圾分类人人有责。

  第十三条 倡导婚育新风尚,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实,破除陈规陋习,做好家庭文明健康建设。

  第十四条 代收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的居民,遵守相关法规,按照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不加收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自觉履行社区公共契约,维护个人和家庭信用记录,杜绝欺诈失信行为,积极参与社区信用体系建设,共建诚信社区。

  第十六条 本公约经社区居民会议表决通过,自公示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本公约条款若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居民对公约执行有异议的,可向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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