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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揭牌

  11月24日,由深圳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指导成立的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隆重揭牌。

  2024年6月,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集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于一体的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应运而生。

  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不仅是一个实践平台,为学生们提供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的机会,将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引入校园,建设一站式校园内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致力实现“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还有助于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志愿精神的传播,在构建和谐校园的同时,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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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文泽介绍了出席活动的校内外领导和嘉宾,对大家的大力支持和莅临指导表示感谢。

  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济霖介绍了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的初衷。他表示,该服务中心属于志愿服务的社团组织,不仅为学生提供了法律实务实践的平台,还为学校的法治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

  深圳大学副校长汪永成表示,深圳大学志愿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得到了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南山区司法局以及深圳大学的大力支持。他对中心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期望:一方面,建议中心深化与校内相关单位的合作,同时也要积极向外拓展服务领域;另一方面,中心也应当致力于积极探索志愿服务创新模式与方法,提升志愿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关注学生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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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该中心计划建设为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以及学生志愿者的重要基地,继续在校内开展法律文化节系列活动,以此提升深圳大学法学院学生的法律素养以及法律实务能力,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此外,中心还将积极履行服务学生社区的职责,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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