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工作圳先行 > 先进做法
深汕特别合作区:纠纷调解“两步走” 打造善治村居

  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自组建以来,围绕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积极展开探索,总结和创新基层治理一线工作经验做法。通过“摸排调查定做法、交流培训提能力”两步走形成纠纷调解模式,为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深调研、听民意

“因村施策”探索纠纷调解新做法

  深汕特别合作区下辖4镇34村,5个社区原属于汕尾海丰县管辖,当地民风民俗相对稳定,调查发现因各村落依赖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同,人文风俗略有差异,出现的矛盾纠纷种类、形式、需求也不同,导致模式化的基层治理措施难以实现工作目标。为此,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组建工作组开展深入调研,实地走访鹅埠镇红罗村、鲘门镇民安村和赤石镇大安村等地,召开村民议事会,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最终与镇、村共同探讨研究出“因村施策”的治理路径。

  民安村属于纯渔业村,村民拥有大小型渔船200多艘,长期以来依赖“靠海吃海”的单一经济模式,易受天气和季节变化的影响,渔事相关矛盾纠纷频发,甚至出现部分村民多年不合的情况,极其影响村民经济收入及村民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工作组统筹指导,以村党支部为主要阵地,通过村“两委”干部做思想宣传教育,发动党员及热心村民建立“渔事矛盾纠纷调解队”。调解队以“村民事、村民议”为原则,着力化解每一个“小纠纷”,避免形成“大问题”,力争做到“矛盾不出村,纠纷不上交”,探索出“海上枫桥—渔事解纷”调解模式,调解队成立后,民安村纠纷事件降低了70%。

广交流、拓视野

“因地制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处于大面积开发、深度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社会纠纷矛盾错综复杂、居民自治能力不足以及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等诸多挑战,要解决各类问题,提升基层工作者的治理能力尤为关键。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根据各镇、村的特点和发展现状,因地制宜推进“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实践总结”,强化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联合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院开展矛盾纠纷调解专题培训班,组织政法和社会工作人员、四镇综治办工作人员、网格员、村“两委”成员、治保主任、村民小组组长、骨干村民等34人,集中学习如何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更上一层楼。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班专题学习矛盾化解及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邀请实务专家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法、政策法规、社会工作参与等主题授课,系统化构建基层工作者的知识体系。

  三是进一步学新学强,通过“走出去”交流,实地参访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岭社区、坪地街道坪西社区以及东莞市横沥镇,学习成熟社区的典型案例和实务实践技巧,将好经验好做法引为己用,不断拓宽基层工作者的视野,提升实践能力。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取的纠纷调解“两步走”策略不仅有效解决了当地复杂多样的矛盾纠纷,还显著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它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的重要方式。


相关文章